一声,“我这人爱玩,对女孩子过于温柔,对于另一半来说,我会让人没有安全感。” 凌筝惊讶,她还以为他不知道呢。 程溪调侃,“反正你现在又没定下来,也没女朋友,更没有未婚妻,你想怎样,有你的自由。” “如果我将来结婚了,对另一半起码的忠贞是必须的,”陆崇礼正色道。 程溪看了眼凌筝低垂下去的眼帘,简直想冲陆崇礼翻白眼了,“确实,我们家凌筝要是找男朋友了,肯定也得跟异性保持距离的,我觉得她那个老板就挺不错的,古铜色皮肤,手臂结实,对我们家凌筝也挺关怀的,我感觉他对我们筝筝有点意思。” 凌筝吓了一跳,“程溪,你别胡说。” “我说的是真的。”程溪道,“你看昨天早上他还给你送了早餐过来,你说哪个员工生病,需要老板嘘寒问暖的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