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薄。 还记得上个月9号那天,我脑子里蹦出假眼这个点子,加上自己也很喜欢天庭上的那些神仙,哪怕他们不存在,我也想让他们活在书里,所以兴致勃勃的创作了这本《我在天庭放假眼》。 以前我是写第一人称屌丝文的,这次转型写第三人称,说不慌那是假的,也许很多细节,很多东西没有把握好,存在很大的瑕疵,但是仍旧感谢默默追书的各位。 每一张推荐票,每一颗金钻,每一分打赏,我都记在心里,这是我持续创作的极大动力。 如果发书至今都无人问津,那么这本书也许不会走到现在了,给予大家最热烈的敬意。 关于我的个人情况,我想大家应该没有兴趣,我也就不说那些有的没的了,回到书上,这本书的主线就是都市修仙,从凡人到古武者,到修炼者,再过度到坐地成仙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